首页 公司介绍 公司动态 招标信息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成功案例 其他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更改通知
补遗通知
退投保金查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补遗通知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项目编号:HG2017-GL137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中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问题 1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落款处是否可以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答:可以。

问题2 :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420-10-a  C30砼单位为“m?”、420-10-b  C40防水砼单位为“m?”,是否应该为“m3”。

答:是。

问题3 :招标文件第273页公证书格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2]的规定”。目前公证处已采用新的公证词,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是否应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2]的规定”。

答:是。



招标人:广西旺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5


附件: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广告服务
你是第  9918141  个访问者
©2012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C栋2楼 查看地图
桂ICP备12001625号-1  邮编:530004 电话:0771-211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