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2017-GL116
1.招标条件
广西南宁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4】15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4】1520号核准,招标文件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广西南宁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布局方案中增加的纵4支线北流(清湾)至南宁(苏圩)高速公路中的一段,路线起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团吉村附近,与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交叉,设置枢纽型立交,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经南宁吴圩机场、那陈,止于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北面2km团福村附近与南北高速公路相交,设枢纽互通立交,终点桩号为K39+769。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吴圩机场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的一级公路标准。主线全长39.769公里,全线设置吴圩西、吴圩南、那陈、团福4处互通式立交,设置吴圩、团福2个服务区。同步建设机场连接线0.96公里。
2.2本次广西南宁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全线(含机场连接线)中央分隔带、边坡、互通立交、服务区、管理区、收费站绿化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招标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8月15日,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 起迄桩号 | 工程内容 |
№LH1 | K0+000~K39+769 | 全线(含机场连接线)中央分隔带、边坡、互通立交、服务区、管理区、收费站绿化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施工,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3.4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业绩要求
(1)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的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里程不低于15公里的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b.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项目。
3.4.2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以计算资产负债率当年的数值为准)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总资产(以计算资产负债率当年的数值为准)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3)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4.3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5.2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则出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2017年7月(含7月)后潜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出具社保证明)。
上述资料提交一套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代理人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之外的其他资料原件在经核查后退还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④号窗(交通类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注: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为网上下载标书过渡期,在此期间投标人可以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按原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资料,也可以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注册后免费查阅或下载招标文件。
2018年2月1日起,自治区交易中心不再办理工程类项目现场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业务,投标人登录自治区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注册后免费查阅或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等资料。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6666-0011
5.7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开具事宜,见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六条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1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当天的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gxdot.gov.cn/)以及《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hgec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
邮政编码:530029
联系电话:0771-4953820、0771-4953819
联系人:陈先生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3、205室
邮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符先生吕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2115702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内部监督: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1-5719883
附件:广西南宁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开内容.doc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